二十二点五十分,抵达日照。
大马路上静悄悄的,貌似刚下过一场小雨的样子,湿润的地面上被路灯打出一层透着光芒的金黄色。微凉的晚风一阵一阵地荡漾,顿时让人觉得好体贴。
是这样熟悉的感觉,是这样不舍的情节。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,是什么时候起,就已把这里当成终点,无论我去哪,无论我走的多远,我总会回来。
因为有爱在这里,所以可以在疲倦的时候,这么放心的睡去。面容安详,温柔梦境。
晚安,这个21℃的城市。
爱萝莉、爱御姐,也爱有巨额资产的临死老太;爱摸头、爱推倒,不爱45°的忧伤;我不是圣人、也不是剩人,我是凡人;我是李拾欢;我喜欢创造爱;在你身上、也在你心里。